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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论 金融投资与金融投资学
第二节 金融投资与投机
2017年03月08日 11:01  点击:[]

一、投机的概念  
  “投机”一词在我国通常带有贬义的含义,一提到投机,人们往往与欺诈等行为联系在一起,认为投机是在经济活动中倒买倒卖、囤积居奇、巧取豪夺,甚至不顾法纪谋取私利的活动;或者是市场上扰乱秩序、垄断市场、内幕交易等不法行为。
  事实上,这是对“投机”概念的一种误解。投机本身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它在英文中对应的是Speculation一词,带有“预测”的含意。从证券市场看,投机是指市场参加者根据证券市场价格波动状况,通过基本面和技术面分析,对证券价格的未来走势进行预测,从低价买进和高价卖出中获取价差收益的行为。由于未来证券价格走势是不确定的,投机者既可能因判断正确而在交易中获利,也可能由于判断失误而受损,因此,投机是一种在不确定性投资环境中的风险投资活动,投机者是有勇气的市场积极参与者。
  在金融投资活动中,投机既是保持证券交易连续性的必要条件,也是活跃和繁荣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可以说,如果没有投机活动,就不可能有证券交易市场的存在。为此,在西方国家,政府对于投机活动,无论是法律上,还是管理上,都没有任何禁止条款和措施。但是,投机不等于操纵,操纵一词在英文中为Manipulation,属于违法行为。如,在证券市场上存在的内幕人士操纵、制造虚假信息扰乱市场价格,证券经纪商和证券交易所工作人员作弊,不法巨商、内幕知情者和掮客互相勾结操纵市场等扰乱交易秩序的行为即属于此。各国证券交易法律对于这些行为都是明令禁止和打击的。如在美国,在1934年证券和交易所法颁布前,运用垄断、操纵市场价格、虚抛等种种手段谋取暴利的行为十分猖獗,但自证券和交易所法颁布之后,政府加大了对这些行为的制裁力度,加强了市场管理,使该类现象逐步得到了控制。我国的证券市场虽然发展时间不长,但国家证券主管部门早在1993年就颁布了《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在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中采取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虚假陈述等行为,并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
  因此,证券市场投机必须在证券交易法律的规范下,依法进行活动。
二、投资与投机的区别  
  1.投资和投机的动机不同。从根本上讲,投资者和投机者投入货币都是为了谋取未来的收益。但是,投资者购买有价证券的主要目的在于获取股息、红利收益,出售证券,主要也是为了避免因证券价格下跌而造成的损失;投机者买卖证券的主要目的并不在于股息、红利收益,而是着眼于证券市场价格的涨落,期望从价格波动中获取买卖差价收入。
  2.投资与投机的时间不同。投资者购买有价证券愿意长期保存,以享受按期收入和资本增益,因而主要着眼于长期投资报酬,以谋取长期利益为主。所以,投资者一般都非常注意和关心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的高低。投机者热心于交易的快速周转,从频频的买进卖出中谋取利益,因而主要着眼于谋取短期利益。所以,投机者一般并不十分关心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未来盈利状况,而较关心市场供求变动和热点转换等交易动向。
  3.投资与投机参与市场交易的时机不同。一般来说,投资者在股票行市上涨或波动较大时,不立即参与证券交易,只有当行市下跌可能带来损失时或价格较稳定时,才积极参与市场交易,但并不参与买空卖空,套利交易。而投机者则不论股市上涨或下跌,不论采取什么方式,只要预期有利可图,都积极参与市场买卖。
  4.投资与投机的资金来源不同。一般投资者,其资金来源多数都是自有资本,主要是对剩余资金的利用。而投机者则经常大量借用银行资本,他们用银行贷款购入证券,再用证券抵押取得贷款,再用抵押贷款购买证券,如此往复,以扩大证券交易规模,以借人资本赚取利润。
  5. 投资与投机承受的风险不同。一般来说,投资者不愿承受较大风险,较重视投资的安全性,因此,投资者往往选择本金相当安全,预期收入比较稳定,经济效益较好,具有发展前途的企业进行证券投资。投机的预期收入不确定,但投机者为了获得较大的收益,愿意承担较大风险,一般选择高收益、机会较大但风险也高的金融资产。因此,在证券咨询服务中,就利用这个标志把证券分成“投资级”和“投机级”。投机被称作“高风险的投资”。
  区别投资与投机的关键在于投资具有时间和收益的可预测性,而投机则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在金融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的实际工作中,投资和投机是一对孪生兄弟,往往相互交叉,很难从根本上把二者严格地区分开来。比如,投机者虽然敢于冒风险,但在收益与风险的比较中,也会在追求高收益的同时,尽可能地避免较大的风险,而且,风险的大小程度与界限往往也很难划分;再比如,投机者虽然对证券的价格变动投入较大的注意力,但也不是对证券的质量绝对不作一点分析,不作一些估量,投机者也会尽可能地全面调查情况,以期从证券价格变动中寻找规律性,以指导自己的决策,否则其行动就只是冒险。在西方国家有一句谚语:一次良好的投资,就是一次成功的投机。这两种概念的区别,关键在于人们如何看待收益与风险的关系。总的来说,高风险则高收益,低风险则低收益,收益是风险的代价,它们相互交换。可以这样说:投资是稳妥的投机,投机是冒险的投资。正是从这一意义上讲,在本书的研究中,在谈到投资的时候,也经常地把投机包含在内,而不专门地分出个投机的概念来。
三、投机的作用  
  投机作为证券市场活动的重要组成要素,有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和必要性,具有投资不能替代的积极作用;同时,投机毕竟是一种风险大的金融活动,对其消极的一面也应有充分的认识。
  (一)投机的积极作用
  1. 投机活动有利于活跃证券市场,促进证券市场的繁荣。在证券市场上,投机者肯于、也敢于承担别人不愿承担的风险,他们运用每天与市场打交道的经验,利用投资技巧,跌价时敢买,涨价时敢卖,敢赚敢赔,从而使整个市场活跃起来。否则,如果在发行市场上都是保守稳健的投资者,总是小心谨慎地寻找百分之百可靠、万无一失的目标进行投资,那么新证券就不可能发行,因为谁也无法保证尚未开始营业的发行者今后前景如何。同样, 在交易市场上,证券价格涨跌变幻莫测,当某种证券行情高涨时,如果大家都想买进,而不愿卖出,这样,想买的人也无法买进;反之,当某种证券行情看跌时,如果大家都想卖出,而不想买进,于是想卖出的人也无从卖出。这样的情形只能是有行无市,最终造成市场停滞萎缩,交易中止。因此,正常的证券市场,需要投机与投资并行,即既需要有人投资,也要有人投机操作,这样,除了证券市场具有生机和活力,得以吸引投机者有兴趣介入买卖外,活泼热络的交易方式也才可能出现。
  2.投机能够起到调节证券需求,平衡证券价格的作用。投机者是利用价格的变动谋取利益,因此,当证券市场价格与投资价值相背离时,由于预料早晚要回到投资价值的水平上来,必然会自动买进或卖出,从而把不同市场、不同品种和不同时间上证券价格不正常的高低拉平,使其基本上稳定和均衡在投资价值的左右,防止发生长时期、大幅度的剧烈波动。这就是投机的价格均衡机能。
  3.投机承担了证券发行的一部分风险。不同的证券发行者由于种种原因,其所发行的证券风险程度不一,投机者购买的通常是那些风险性较大的证券,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发行者的风险。一般来说,信用级别低的企业也意味着证券风险较大,可以设想,如果大家都是投资者,对风险较大的证券不予理睬,那么信用级别低的企业就没有希望采用证券工具筹措资金了。
  4.投机有利于证券交易的流动性。就是说,如果投资者需要某种证券,不管其收益大小、时间长短,均可随时在证券市场上如数购进;如果投资者需要现金或想另换一种证券,都可随时在证券市场上售出,这就使得证券交易得以顺利流通。
  5.投机有利于证券市场正常而延续运行。比如投资者想在市场上买进某种证券,而这时市场上却无人出售,或需求与供给数额不合,买卖就无法成交,市场交易就会中断;同样,在有卖方而找不到买方时情况也是如此。由于投机者进行证券买卖,其主要目的是在交易中谋取差价利益,只要有利可图,他们就会出卖以满足买方的需要,或买进以适应卖方的要求。这样,市场上的交易就能正常而延续运转,而不致阻塞。
  6.投机有助于投资者分散价格变动的风险。在证券交易中,很多带有投机性的交易,如期权交易、期货交易等,均可作为保存原有价值的手段,以避免承担价格变动的风险。但是,这种交易如果没有投机者的积极参与,就难以达到目的。所以,投资者保值成功,其结果必定会把价格变动的一部分风险转移给投机者来承担。由于市场机制的作用,高风险是跟高预期收益率相对应的,较高的预期收益率就是投机者向套期保值者收取的“保险费”。
  (二)投机的消极作用
  1.投机风气旺盛,会加剧证券市场的波动,当证券市场投机盛行时,不但多数证券价格涨跌频繁,而且暴涨暴跌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此间,除了一些投机者容易遭到损失外,证券市场的正常功能也将难以发挥。特别是“鹿”市(“鹿”指那些只是打算在短期内买进或卖出赚了钱就走的投机者)盛行时,更易造成股市的紊乱,干扰正常的证券市场运行秩序。
  2.当股票供不应求时,投机活动过旺容易造成市场虚假繁荣,使股票价格远远超过公司的实际资产价值水平,形成所谓的“泡沫经济”现象。从理论上讲,证券价格水平是受证券的账面价值(公司资产净值/普通股总股数)制约的,因而决定于公司的实际资产价值状况。但是,股票本身没有价值,它是虚拟资本。股票市场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当股票供不应求时,必然会在旺盛的投机活动中使股票价格炒到远远超过公司资产几倍甚至数百倍的市场价格水平上。这种股票价格高度脱离公司经营状况的现象是非常危险的,风险极大,是一种“泡沫经济”现象,股票价格就似吹大的肥皂泡,外实内虚,泡沫越大,破裂的危险越大,一旦股市发生波动,企业经营状况传来不利的消息,巨大的泡沫即刻破裂,造成股价崩溃,使投机者所持股票一钱不值,蒙受巨大的损失。
  3.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多,难以把握,会给投机者带来极大的风险。证券市场价格经常波动,而促使变动的因素非常复杂,既有经济上的,也有政治上的、心理上的;既有根本性的,也有偶然性的;既有长期的,也有短期的:既有可测性的,也有完全意料不到的。甚至一种自然现象的变化,一种信息(或真或假)的传播,都会促使价格大幅度涨落,使一些投机者付出巨大的代价。
  4.一般投机者因知识、经验和时间的限制,往往会在证券投机中受挫。从事证券投机需要丰富的证券知识、经验和充裕的时间去研究证券价格每日的变化,及时做出准确的预测和判断,以便决定买进和卖出。但对大多数人来说,并不具备丰富的专业证券知识和丰富的证券经验,也不可能有充裕的时间去时时关注和研究证券市场行情,从而在证券投机中往往带有盲目性、随意性,从而也为成功的投机制造了客观的困难,造成众多投机者的失利。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说,从事股票投机的人“一般来说,他们买了又卖,卖了又买,他们赚的钱往往仅够经纪人的佣金”。股谚有句名言:“十个人买股票,一个人赚钱,两个人不赚不赔,七个人赔钱,一个赚钱的人掏空了七个人的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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