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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合并
2007年04月30日 00:00  点击:[]

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各自解散,在此基础上设立一个新的股份有限公司,这个新设的股份有限公司接管原有几个公司的全部资产和业务(A+B=C)。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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